第一种情况: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增值税
政策依据: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印花税
政策依据:按照印花税法相关规定,以土地投资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
契税
政策依据: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权属的,应当征收契税,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四、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五、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发生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本报告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已直接将可扣除的增值税、附加税及印花税从税基中扣除,故表中‘增值额’为扣除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综上,个人交税合计:40510057.14元,开发公司交税合计:2928000元
第二种情况: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增值税

政策依据: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减按1%缴纳增值税。
印花税
政策依据:按照印花税法相关规定,以土地投资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
契税
政策依据: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权属的,应当征收契税,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四、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五、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发生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本报告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已直接将可扣除的增值税、附加税及印花税从税基中扣除,故表中‘增值额’为扣除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综上,个人交税合计:40156902.97元,开发公司交税合计:2928000元。
结论:如果按市场公允价值入股新的开发公司,个人缴纳税金较多,合作可行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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