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税务动机

除了纳税上的考虑外,我们可以更多地看到对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在税率一致或相差无几的两国之间,转让定价的税务动机已退居次要的地位,因为税率的相近使转让定价在减轻税负方面几乎无计可施,在税率相近的国家之间,转让定价多半是出于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动机。即使在税率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从转让定价背后也可以寻觅到许多重要的非税务动机,如打入与控制市场;调节利润,改变房地产开发子公司在当地的形象;转移资金,多得补贴和退税;避免外汇风险;加速成本回收和利润汇回等。
(四)转让定价的限制因素

转让定价的范围广阔,并不意味转让定价是点石成金的魔棒,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这一手段实现诸多目的。在实践中,转让定价还会受到诸多有关因素的制约。约束转让定价的内部因素主要有:各成员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身利益的限制;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积极性的限制;房地产开发公司业绩评估的限制;内部交易定价复杂性的限制等。约束转让定价的外部因素主要有:双重征税的威胁;部门间收入冲突的危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威胁等。对转让定价的最大约束,是来自被越来越多国家采用的某些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原则和各国对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复杂的、可人为操纵的转让定价的能力,已日益受到其经营所在国(地区)政府的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