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普查,摸清资源家底,有效收集和保护珍惜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政策依据
(一)、《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二)、《吉林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16号)
(三)、《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四)、《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吉农种发〔2021〕6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的意义。摸清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查清我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变化情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我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2021年,长岭县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全面启动,2022年,配合省级普查机构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三)录入普查数据。

第四部分是实施期限与范围。(一)实施期限。2021年7月-2023年12月。(二)实施范围。从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养殖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水产养殖场(户)。
第五部分是进度安排。(一)2021年7月-2021年11月。全面启动普查。(二)2022年1月-2023年4月。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三)2023年5月-2023年12月。配合省级普查机构全面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
第六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