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今后重污染企业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效率,提出若干对策建议,明确重污染企业今后绿色低碳转型的着力点和方向,明确相关企业的工作重点,也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参考咨询意见。所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需要重点关注三点:一是要避免“运动式减碳”,重污染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循序渐进,不得急功近利,要着力避免“运动式减碳”导致产业链断供风险和生态环境保护风险;二是平衡东西部转型成本差异,不同地域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本原本就存在较大差异,为给中西部地区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动力,要避免东西部成本差异过大;三是防范绿色贸易壁垒对重污染企业产品出口的冲击。
一、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协同
1. 加强政策顶层设计
地方政府应从国家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出发,对环保、产业、能源等政策进行统一规划与整合,应当规划成立专门的政策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间对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确保政策目标一致、措施协同,唯有如此才能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转型效果。例如,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对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的重污染企业给予产业扶持,如优先审批项目、提供土地资源等;对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的相关类型重污染企业,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在能源政策方面,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能源保障。
针对不同类型的重污染企业,应当构建差异化政策框架,针对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转型路线图,根据当前省域范围内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要求和技术改造标准要求。例如,河南省可将重污染企业碳减排政策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相结合,在洛阳老工业基地试点“退城入园+绿色省级”政策,对按照政策要求实施搬迁的企业给予土地置换、税费减免等优惠支持。持续推广绿色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绿色债券等产品,在一定范围内试行“碳积分”与财政补贴、金融信贷挂钩模式。建议设立国家绿色低碳技术攻关专项计划,拟重点突破碳捕集封存、零碳工艺等卡脖子技术;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建立重污染企业低碳减排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共享机制。建立“环保信用+能效领跑者”评价体系对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减排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价,引导下游企业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强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避免环境风险造成恶劣后果。
2.细化政策实施细则
针对碳税、补贴等政策,必须制定详细且明确的实施细则,明确碳税税率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重污染企业碳排放强度、行业特点等因素确定差异化税率;清晰界定碳税征收范围,避免重污染企业因政策模糊或歧义而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在补贴政策方面,制定严格的补贴申请标准与审核流程,对那些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建设低碳设施的重污染企业给予精准补贴,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钢铁、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制定碳排放强度分阶段下降幅度标准,建立行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督促重污染企业提交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制造工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地级市工业园区试行“一企一策”改造方案。亟需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把对重污染企业的碳评价纳入环境评价前置条件,逐步实施碳排放智能化检测动态监控;将重污染企业绿色制造技术革新转化服务链;针对环保风险防范,要致力于建立跨区域碳汇交易补偿机制,同步开发政策计算器工具,分季度对碳减排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强化政策执行效果,确保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能够可量化、可考核。
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培养专业人才
1.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重污染企业集聚的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加大对CCUS、氢冶金等关键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重污染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例如,对于在CCUS技术研发中,成功降低捕获成本、提高运输与封存安全性的科研团队,给予高额科研奖励,并推动其技术成果或创新案例在重污染企业中的示范应用;同时,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稳步促进国内技术水平提升,扩大新技术在重污染企业各生产环节的使用率。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支持重污染企业的关键技术研发,需构建“资金+平台+人才+转化”四位一体体系;通过设立国家级、省部级的绿色技术创新基金为CCUS、零碳工艺、氢能炼钢等亟需攻克的技术提供资金支持;依托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在河南省内的产业集聚区打造绿色制造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试点能够提供专利评估、技术拍卖等服务的技术交易市场,探索针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减碳的“技术+产业+资本”联动模式;通过校企合作拟在重污染企业所在地市的高校开设碳管理专业,为重污染企业定向培养所需的复合型人才;定期发布碳减排技术研发动态评估结果,对那些发展滞后的相关领域追加专项攻关资金,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不竭动力。
2.加强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
高校应与重污染企业对接,通过协商优化专业设置,增加环保、新能源、低碳技术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适应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重污染企业应加强与地方高校的合作,建立人才实习基地,提前锁定高质量优秀人才。同时,为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应制定具备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从国内外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职业发展空间与薪酬待遇。例如,建议洛阳为引进的技术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资金等;实施“河洛绿智人才计划”,对引进的CCUS、氢能炼钢等领域领军人才给予高额安家补贴,提供10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资金,并在高层次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三、培育市场需求,完善市场机制
1.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与接受度
加强对绿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媒体、公益活动等多种渠道,普及绿色产品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让消费者广泛了解绿色产品的质量与性能优势。政府可通过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重污染企业生产的绿色产品,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例如,在公共建筑物的建设中,可强制要求使用绿色钢铁、绿色水泥等产品,带动对重污染企业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鼓励重污染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提高产品在整个市场的认可度。强化绿色消费教育,自上而下从本科到中学开展环保实践课程,普及碳足迹计算、EPD环境产品声明等知识;构建激励相容机制,在大中型城市发放绿色消费券,鼓励消费者购买通过绿色低碳认证的产品,试点“碳普惠”平台并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家电、选择公共交通等行为累计碳积分,所得积分可为消费者在其他领域的消费行为提供优惠;建立信任保障体系,在网络销售平台设置“河南绿色馆”,要求入驻企业公开碳排放数据资料,鼓励消费者对相关企业进行网络监督,将消费者对企业评价与企业碳减排成效挂钩,力争通过五年的绿色低碳改造行动计划,使得河南省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从8%提升到25%以上,培育至少10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消费品牌。
2.完善碳交易市场
应当丰富碳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除重点排放企业外,引入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参与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开发多样化的碳交易产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等,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完善碳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稳定基金,当碳配额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通过基金干预等手段稳定价格;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操纵、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碳交易市场秩序。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引导河南与湖北、山东共建中原碳交易联盟,打通跨区域碳汇抵消通道,在重工业产业领域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联动交易模式;拟通过市场调控手段倒逼重污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在2027年之前形成“配额收紧-成本倒逼-技术升级-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
1.优化传统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应当转变对重污染企业的观念,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进展与成效,合理评估重污染企业的信用风险。对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环保指标达标的重污染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支持。政府可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降低重污染企业的融资成本。例如,设立绿色信贷贴息资金,对用于绿色低碳项目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信贷支持。强化绿色信贷对重污染企业的支持,对重污染企业符合条件的转型项目给予LPR减50BP的优惠利率;允许重污染企业将碳减排收益权作为增信手段,支持有条件的重污染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搭建绿色供应链金融平台,允许上下游相关企业以碳减排承诺为质押申请应收账款融资,推动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中绿色项目占比超过70%的产品给予发行费用减免,让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成分含量高的产品能够更为容易的走向消费市场;建立融资对接白名单制度,通过“线上+线下”融资路演活动促成银企精准对接,力争到2027年实现重污染企业绿色融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促成直接融资占比提升至40%以上。
2.发展绿色金融

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种类,除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外,探索发展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产品为重污染企业提供便利。完善绿色金融市场标准与规范,明确绿色项目界定标准,简化重污染企业申请绿色金融支持的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如开展碳配额质押融资、绿色供应链金融等业务,为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重污染企业将碳减排量、绿色专利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试点发行碳中和债券,允许重污染企业用未来碳交易收益权融资;推动碳市场与金融市场联动,针对重污染企业产品特点,建立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平台。
五、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科学战略
1.制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规划
重污染企业应将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到战略高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既需要制定详细的转型战略规划,也需要分行业设定转型目标,如在一定期限内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一定比例;制定具体的技术创新计划,确定研发投入规模与重点研发方向;规划市场拓展策略,针对绿色产品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例如,钢铁企业可制定在未来五年内将吨钢综合能耗降低10%并推出一系列高强度、低排放新型钢材产品的战略规划。创新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在工业园区试点“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双轮驱动模式;强化关键技术和创新金融工具的融合,对转型项目提供最长10年期的低息贷款,对提前完成任务的重污染企业给予碳配额奖励。
2.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
建立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组织架构以强化顶层设计,设立专门的绿色低碳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重污染企业的转型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重构管理流程,通过建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将碳足迹核算嵌入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建立“碳成本”科目实施精细化管控,共同推进绿色低碳项目的实施。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员工薪酬、晋升与绿色低碳工作等相关领域的表现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重污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例如,对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绿色产品开发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与奖金奖励。设立绿色低碳转型专项奖励基金,对超额完成减碳任务的团队和组织实施奖励,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的重污染企业管理高层集体降薪15%以上,力争使河南省内重点企业绿色管理部门覆盖率达到100%,在2027年之前争取形成“战略决策-执行落实-能力支撑”的闭环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