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心血管内科的教授,汪道文持续关注心脑血管健康领域,并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建议。他注意到,尽管目前我国有发展规划,并采取了一些行动,包括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进行宣传教育、开展下乡义诊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这些远远不够,集中体现在中国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和死亡风险仍在增加”。
他认为,立法和推动法律实施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因此,他建议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制定“心血管健康促进法”,以法律形式保证这一重大健康问题能够有效解决。

汪道文介绍,可从六点进行推进。第一,由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组织相关法学、医学专家和基层政府管理人员等参与制定“心脑血管健康促进法”,涵盖立法背景、依据,立法内容和实施步骤、实施方案等。
第二,明确指定需要和可能干预的心脑血管疾病患病风险(危险因素),由政府和卫生健康委组织确定地方有能力的医院为责任医院(各地大型医疗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督导,责任到地方,由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落实;将危险因素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乡、村、镇),相关上级责任医疗机构、卫生院和医务室医生(乡村医生和医助)。
第三,分步实施:首先动员媒体和技术人员进行广泛的科普宣传;同时统一课程培训,组织实施;在多个危险因素中,先简后难,首先是落实和考核高血压防治和达标,然后再到其他因素。

第四,建议将相关企业力量和资源用上。
第五,危险因素控制达标纳入基层组织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我国扶贫工作经验可以作为心脑血管疾病患病防控的典范。
第六,此项立法工作由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立法,国家卫健委及相关法律专家和部分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立法。立法后需要发改委和卫健委牵头实施。

九派新闻特派记者 王佳箐 北京报道
编辑 任卓 吴迪




